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华水政〔2018〕210号)要求,现将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情况总结工作
请2013-2018年度获得资助的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1),从获得人才荣誉表彰情况、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获得情况、论文论著发表情况、科研转化教学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并填报成果总结汇总表(见附件2)。上述材料请于3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
二、2018年度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2018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2018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名单见附件3)。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1)青年骨干教师总结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获得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2)获得资助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间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须为第一作者,且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3)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在校级培养计划资助下取得的成果,须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提交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有关资料将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
4.考核结果:经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终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追回拨付经费。
(三)报送材料
1.《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见附件4)。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12份(正反双面打印)。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报告》(见附件6)纸质材料一式12份(正反正面打印)。
4.培养期间取得项目相关的论文(附收录检索证明)、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1套,单独装袋。
5.考核人员须准备PPT汇报材料(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7分钟),简要汇报三年培养期内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6.请于3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南楼501B房间。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371-61317320
人事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