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防范贷款风险,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开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做好2026届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2026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生
二、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贷款毕业生于5月25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对并更新个人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毕业确认操作流程》(附件1)。请学生核对贷款贴息截止日期等贷款信息,向辅导员老师反馈错误信息;每位贷款毕业生必须申请毕业确认,退学、休学、入伍、已结清贷款等学生除外。
(二)单位审核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后,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按照《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单位审核流程》(附件2)审核确认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信息,重点核查学生本人及家人联系方式是否填写准确,且不能一样,本人家庭住址是否完善,方便我们贷后联系学生。对因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不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做好信息汇总,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未申请毕业确认学生信息表》(附件3)。
(三)报送信息
各学院、书院在审核信息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年级、学制、贷款到期日期有误,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更正表》(附件4),于5月28日之前,将《信息表》(附件3)和《更正表》(附件4)Excel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扫描发送至邮箱:hsxszz2023@163.com。
三、提前还款
对于有提前还款能力的毕业生可提前还款,校园地贷款的毕业生于6月12日前成功还款的毕业生,每还完一笔校园地贷款,奖励50元提前还款奖励,根据还款笔数,中心直接将奖励金发放至学生本人与校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卡中(提醒学生毕业后保持该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
四、展期申请
有升学(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通过展期申请,可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的政策。学生需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展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具体流程见学生处主页--办事指南--资助管理--展期办理,请各位老师提醒学生需要在提交相关纸质材料通过审核后,再线上提交变更还款计划的申请。
请于9月24日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否则将影响展期的办理。
五、相关要求
1.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做好相关指导,确保所有贷款毕业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提醒学生变换联系方式后要及时在系统内修改,确保联系畅通。
2.提醒贷款毕业生每年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至少两次。每年11月1日后登录查看本年应还本息金额,按约偿还,避免因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给未来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3.落实好“两节课”制度,通过线下线上多种方式在毕业季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做好合同履约责任、还款政策和流程等内容宣传,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
请各学院、书院务必高度重视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尤其是提前还款和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完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