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9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资格复核

(一)资助范围

按照相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本次可申报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申请过2025-2026学年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重复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复学或入学后继续攻读硕博学位的,不在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之内。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申请一次,每生每学期1850元,全年合计3700元。

(三)资助年限

资助年限按照学生就读相应学段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据实计算,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后接续完成的剩余基本学制年限即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限;退役入学学生入学后的基本学制年限即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限。

(四)工作要求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务必要准确、全面、完整地收集核实学生的情况,杜绝少报、漏报、错报和重复资助等问题。如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利益受损,将严肃问责追责,所需资金由学院、书院自行负责解决。

2.各学院、书院在申报材料审核中,要对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要注意对退役士兵学生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各学院、书院要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引导退役士兵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加强感恩教育、防诈骗安全教育,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4.通知所有获得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同学,及时维护好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务必与所在年级银行卡保持一致,2022级为建行卡,其余年级为中行卡),以免造成发放失败。

(五)材料提交

1.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退出现役证书》电子版,命名为“学生姓名+学号”,以学院书院为单位放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书院名称+学生退出现役证书”;

2.汇总填写《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4月16日(周四)17:00之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统计表》签字盖章PDF版、Excel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sxszz2023@163.com,文件命名为:学院书院名称+退役士兵春季学期助学金。如本学院、书院无符合条件的学生,只需要提交《统计表》的盖章签字PDF版本即可。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政策

(一)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执行。

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注意:补报往年服兵役资助材料的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当年政策规定执行。

(二)提交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1份。学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正反面打印,学生手写签字,盖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复印件1份(仅毕业生提供)。

以上材料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文体中心二楼资助管理科209办公室,可查看学生工作处主页-办事指南-资助管理中相关内容。

三、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资助政策

(一)资助标准

退役复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注意:补报往年服兵役资助材料的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当年政策规定执行。

(二)提交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份。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并加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公章;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文体中心二楼资助管理科209办公室,可查看学生工作处主页-办事指南-资助管理中相关内容。

联系人:韩肖艳,联系方式:0371-6579059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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