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2026年清明节假期在即,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期安全教育

1.各学院、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生活状态和身心健康,“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并通过年级大会、党团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等工作。

2.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吸烟、违章用火、用电等,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临时拼车包车、超载车辆等。

4.教育学生外出提前关注当地气象预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5.持续开展反诈防骗宣传教育,结合常见多发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防诈能力。

6.加强防火防盗、食品安全等事项的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7.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

、做好假期学生管理工作

1.假期前,各学院、书院要建立学生外出(离校)去向登记备案制度,精准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数据,要求各辅导员做到学生底数清、动向清、位置清等,确保掌握每一名学生的联系方式。

2.对于假期留校学生,各学院、书院应关心关注留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切实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时解决学生困难。

3.对于重点关注学生,各学院、书院要精准掌握每一位重点关注学生的假期动向和学习生活状况。对于离校的重点关注学生,要确保家长对学生行程知情,确定去向。

4.对于留校的重点关注学生,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假期中至少联系一次,对于校外居住学生,要确保假期期间在校外学习生活安全正常,要做好家校沟通。

、加强假期值班值守

各学院、书院要制定假期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学工值班安排。假期辅导员(育人导师)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干预。

四、材料上交

1.各学院、书院于4月2日(星期四)起,每天晚上23:00前填报在线表格上报在校生人数,在线表格链接另行通知。

2.请各学院、书院于4月3日(星期五)17:00前将《假期学工人员值班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无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3.辅导员(育人导师)要在开学前深入学生宿舍,逐一落实未返校学生情况,并于4月7日17:00前,将《学生假期未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无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69310358。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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