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立项建设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156号)精神,经学院、书院评审,相关部门审核评定,现对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和校级“优良学风创建标兵”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于12月19日17:00前反馈至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209房间,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0371-69310358,电子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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