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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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推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水利专业人才培养,发挥水利人才基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北京江河水利发展基金会组织开展“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2025年度奖学活动评选,将对我校符合条件的水利专业在校生给予奖励。根据相关奖学活动的评选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来源及奖励额度

奖学金来源:北京江河水利发展基金会提供资助资金。

奖励标准:4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奖励名额38人。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分配

奖励对象

我校水利相关专业在读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不含研究生),申请“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不受是否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其它各种奖学金限制。

(二)名额分配

学 院

专 业

分配名额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

4

水利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

12

水利学院

农业水利工程

4

水利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专升本)

4

水利学院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3

水利学院

智慧水利

2

水资源学院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6

水资源学院

水务工程

3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并立志投身水利事业,品学兼优;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学习成绩积分在专业排名前10%。

四、评审要求

1.相关学院要结合“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进行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选。

2.被推荐人选要经民主推荐,且需填写《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报相关学院评定小组审批。

3.评定过程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建议名单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建议名单汇总表》(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推荐报告》(附件3)纸质材料于2025年12月2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生奖助管理科(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 。

六、奖学金的评审公示和结果公布

1.我校根据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本校奖学金评选有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水利专业在校生申报,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核推荐公示、学校评审公示后,形成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建议名单报北京江河水利发展基金会。

2.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建议名单经基金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定后,形成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拟奖励名单,同步在北京江河水利发展基金会和我校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北京江河水利发展基金会与我校同时公布2025年度“江河水利专项奖学金”奖励名单,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后续资金发放工作。

3.获奖证书由北京江河水利发展基金会统一印制,拟于2025年底颁发,奖学金预计于2026年1月份发放。

、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371-69127225

邮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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