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且是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和消费习惯;

4.遵纪守法,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并承诺将贷款行为相关的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如实提供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7.本人没有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均不允许贷款;

8.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范围

贷款范围为在校2021级(5年制专业学生)、2022、2023、2024、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以及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学院、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应贷尽贷。

三、贷款额度及贷款使用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大于1000元、不超过25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首次贷款

首贷学生(新生和老生)需提交:

①贷款申请表(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申请、自行导出;

②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放一张上;

③学生证复印件,带有照片一页。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最终提交时按①②③序号顺序排列,并在左侧用胶水粘好,右上角标清学号。

2.续贷

续贷学生(老生)需在9月8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提交本人贷款申请表,并将贷款申请表(续贷表)直接从系统导出,右上角标清学号。

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续贷声明需于202598前完成,逾期不申报的按本年度不申请贷款处理。本学年更换学院的学生,要在本学年所在学院进行申请。

五、贷款利率

1.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自毕业时间的下月1日(含1日)开始自付利息。自付利息的利率随国家调息进行调整;

2.财政部门按贷款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由学生自付利息;

3.贷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571830日,教育、宣传阶段

1.各学院、书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准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学生熟悉并了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及要求;

2.各学院、书院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做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要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惠民政策;

3.各学院、书院贷款学生名单要在学院、书院或院网站上公示2天,无异议后,确认贷款学生名单。

(二)填报预测表

1.今年新老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一起安排,对贷款规模预测表的填报有以下要求。

2.2025年8月31日前各学院、书院在助学贷款业务系统-贷前管理-贷款规模,在线上报预测表有关数据信息;对于2025级新生,根据往年情况,一并上报,不再报送纸质预测表。

3.各学院、书院对预测表的填报要认真对待,原则上要求预测贷款人数、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的贷款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对预报与实际出入较大的学院、书院年底考核要扣除一定的分数。

)202591930日,贷款学生填写《申请表,各学院书院完成申请学生信息审核。

1.初次贷款的学生须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附带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控制,材料不齐者不允许贷款。

2.再次贷款的学生填写导出《申请表》。

3.《申请表》中学生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学籍档案上的姓名一致,如名字不一致暂不允许贷款

4.无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贷款材料不全的学生不允许贷款。

5.各学院、书院资助秘书登录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依次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逐个审核申请学生基本信息(院系、年级、学号、专业等)和贷款信息,务必确保申请学生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

助学贷款数据的录入

各学院、书院需于2025年10月13日前把助学贷款数据录入完毕,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校将最终审核无误的学生信息公示,确定无误后,汇总提交至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初次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顺序,在材料的长边、左侧用胶水竖向粘贴。

各学院、书院将初次贷款学生和续贷学生材料收齐后,要在《申请表》的右上角写上班级学号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好

借款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初,学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结果套打借款合同,各学院(书院)组织学生进行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面签,确保每位学生认真阅读理解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各学院(书院)要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助学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中(账号名称可登录本人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或在纸质版合同上进行查询),随后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划拨到学校账户上,学校财务部门核实学生学费实际缴纳情况后,划扣学费、住宿费,如有余额,将返还至学生本人与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账户中。生活费部分留在本人支付宝专用账户内,学生可自行支配。

七、注意事项

1.贷款期限建议填写如下:本科生,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9,例2025级四年制学生的贷款期限是13年;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6,例如2025级硕士研究生的贷款期限是9年,2025级博士研究生的贷款期限是10年。建议有经济条件的贷款毕业生提前归还部分本金或提前结清所有贷款。

2.申贷原因是否选择,若填写其他困难,需有具体说明。

3.申请人诚信承诺——学生签字处签字(需按手印)、填写日期,学生签字栏日期需在学院日期之前。

4.院系领导签字是否有书记签字或者手章,是否盖有学院行政公章。

5.学院日期不能超过10月13日。

6.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同一年度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种贷款。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收集工作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学院、书院需集中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纸质回执单,并于规定日期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学生根据需要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具体通知见附件1《附件1:关于上交202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的通知》和附件2《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登记表》。

九、工作要求

1.强化统筹合理部署各学院(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坚持精准资助,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落实好助学贷款政策,杜绝出现“想贷就贷”、重复贷款现象,确保助学贷款政策全面覆盖每位符合条件学生,实现应贷尽贷与规范管理双到位。

2.优化政策宣导体系。各学院(书院)应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矩阵,通过资助服务热线、官方公众号专栏、新生及在校生微信群、QQ群等载体,系统化解读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还款"全流程政策要点。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开展精准化政策推介,切实提升政策触达率与学生获得感。

3.精准落实资助政策。落实好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精神,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提额降息,以及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等惠民政策宣传。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4.持续做好贷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

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提高学生还款认知,增强诚信意识;提倡“主动还款”方式,主动协助学子办理签约;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学生联络、还款通知等工作。同时,提醒学生留存好合同副本,谨防丢失。

5.妥善处置突发状况,确保安全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研判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安全隐患,制定应急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开通学生资助服务热线,宣传推广国家开发银行95593咨询电话、省资助中心0371-55078999咨询电话,规范电话用语,热情受理来电,正确解答相关资助政策,避免出现网络舆情。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及时化解舆情风险。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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