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档案邮寄分为升学和派遣两种。
(一)升学(分为考上外校和本校两类)
1.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第二学位),填写附件1。
2.考取外校研究生(或第二学位),填写附件2(档案接收人电话若为固话,需将区号补充完整)。
3.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档案邮寄,需同时提供该生调档函彩色纸质版一式一份。
4.考取本校和外校研究生的档案邮寄信息及调档函需分开整理提交;调档函右上角需写上该生所在学院、班级、学号,并按附件中的顺序排序。
5.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表》“备注”一栏里标明,比如:有单位要求将调档函的下联撕下粘贴到档案袋上面等;
(二)派遣(包含就业和非就业,档案去向分为档案直接去签约单位和去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类),填写附件3
1.签约单位有档案机要文件接收和保管权的
1)签约单位接收和保管档案,由单位提供档案邮寄详细信息和调档函;调档函右上角需写上该生所在学院、班级、学号,并按附件中的顺序排序。
2)签约单位不接收和保管档案,委托某人才交流中心代收代管,由单位提供档案邮寄详细信息(可不提供调档函);
2.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机要文件接收和保管权的
1)签约单位委托某人才交流中心代收代管,由单位提供档案邮寄详细信息(可不提供调档函);
2)学生档案回原籍或自行确定某人才交流中心存管的,由学生本人提供档案邮寄详细信息(可不提供调档函);
3.档案的邮寄地址一定要详细,尤其是派往某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具体到县或区,如:
1)XX省XX市XX区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XX省XX市XX县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注意直辖市和自治区的正确写法,自治区要写全称,不能是简称。)
(三)邮寄档案时,
1.考上研究生需要提供调档函;
2.有档案机要文件接收和保管权的签约单位,单位自己接收和保管档案的,需要调档函;
3.派往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可不用调档函。
4.因某些地区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要求在学生档案中装入《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请提前问清楚并填写该材料。
5.毕业生党员档案的邮寄:只有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必须将党员档案和学籍档案合并一起邮寄时,学院才可以将毕业生的党员档案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与学籍档案合并,除此之外,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将不接收任何毕业生党员档案。
二、学院报送的档案邮寄信息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邮箱:huashuidanganke@163.com,纸质版需学院党委副书记和递交人(负责报送邮寄信息表的辅导员老师)签字,加盖学院行政章后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
三、各学院可先行收集毕业生的档案邮寄信息和调档函,于6月下旬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
四、为方便暑假期间毕业生档案邮寄,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在2025年暑假期间会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电话:0371——69310072;暑假期间如有需要邮寄档案的,请学院将毕业生的档案邮寄信息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邮箱,学生档案管理科将每十天左右整理邮寄一次,纸质版邮寄信息和调档函请学院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前统一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
学生工作处学生档案管理科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