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浏览次数:

各学院、合作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5届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请各学院登陆青果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查看应参与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做到不漏一人(名单获取方法:学生学籍-建立学籍档案-查看学生档案信息-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状态选择“在校”-年级选择空白-检索-导出-筛选预计毕业日期“2025年7月1日”)。

特别提醒:1、上述名单含上学年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毕业生。本学年预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毕业生,也需列入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查范围。2、除上述名单外,目前因跨校联合培养处于保留学籍状态,预计毕业时间为2025年7月1日的学生;以及2025年3月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毕业年级学生,也需列入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查范围。3、我校与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联合培养的一名专科毕业年级学生,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审查内容

各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要根据附件1:《XX学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一览表》中所列项目逐项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各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要以学历照片和学院掌握的学生档案材料为依据,对学生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的人像比对结论进行再把关(学生工作处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人像四比对的结果反馈至学院);要查实学生实际就读情况和毕业资格;要查实学生在校期间操行表现;要查实学生各学年注册情况,综合形成审查结论。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毕业资格存疑的毕业生,各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要进行严格复核。

特别提醒:1、学校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人像四比对结论为“同一人”的,学院也要逐一严格把关;结论为“非同一人”“可能非同一人”“可能同一人”的,属于毕业资格存疑,学院需倍加严格复核。2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人像比对未通过的学生会被学信网自动列为身份存疑学生,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影响学生毕业后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和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审查结果上报

各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在完成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后,应提交附件1:《XX学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一览表》及附件2:《XX学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请于5月23日前将审查一览表电子版excel表格提交到学籍科邮箱(huashuixuejike@163.com),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审查报告一同提交至学籍科办公室(文体中心206办公室)。

对于毕业资格存疑,但学院复核通过的学生,学院需另外提交复核报告一人一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具体对学生毕业资格存疑情况进行详细说明;2、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能够验证该生身份复核通过,不存在违规招生和冒名顶替情况的结论)。报告可参考附件3模板。

对于毕业资格存疑,且学院复核未通过,需提交学校复核的学生,学院也需另外提交复核报告(一人一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具体对学生毕业资格存疑情况进行详细说明;2、学院复核工作中收集的过程性材料作为附件。如出现此类情况,请学院提前与学籍科联系。

上述报告均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并于5月23日按要求报送。

四、审查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积极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底线,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毕业生资格审查等工作,及时提交相应材料。学校将继续加强监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和倒查,对审查不严、违规操作、未如期完成相关任务及其他问题引发恶劣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学院应公开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电话:0371-65790233,邮箱:jiwei@ncwu.edu.cn),对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

联系人:丁筱萌

联系方式:0317-65790768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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