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5〕96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类别

本次评选设置两个赛项:

赛项1:劳动教育优质课。即劳动教育必修课的教学。

赛项2:劳动教育学科融合优质课。即各学科教学中渗透、融合劳动教育的教学。

义务教育阶段依据《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其他教育阶段依据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题。

二、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及教研员可参加“赛项1”的比赛;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以外的各其他各学科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教研员可参加“赛项2”的比赛。

(二)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书院)限推荐1项。

三、评选程序

(一)教师申报和单位推荐。各学院(书院)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评选活动文件精神,鼓励教师积极申报优质课,确保评选活动的群众性和广泛性;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评教,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本学院(书院)的优质课。

(二)学校评选。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推荐报送。

(三)省级评选。省级评选采取“材料初评、现场复评、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1.材料初评。对备选省级优质课的材料进行集中评选。

2.现场复评。拟评为省级优质课一、二等奖的参评教师需参加现场集中复评。复评时间及相关事项届时将提前两周左右通知,请各申报人关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om)发布的“文件通知”。

3.综合评定。按照材料初评成绩占60%、现场复评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总成绩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成绩。

(四)获奖公示。拟获奖的省级优质课,将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将发文予以认定并颁发证书。

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等。

四、奖项设置

河南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对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参评教师,可在其获奖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姓名(限1名)。

五、材料要求

(一)参赛材料

参赛材料主要包括:一份授课视频,一份完整的教学设计。所有参赛材料均不得泄露地区、单位名称、参评教师及辅导教师姓名。(见附件1)

参赛材料应为原创,需经所在学院(书院)审核,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其责任由参评教师和所在学院(书院)承担。除事前特别声明外,比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材料进行公益性共享的权利。

参赛材料需按照材料具体要求提供,详见附件。

(二)其他材料

除参赛材料以外,各学院(书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度河南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参评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

2.《2025年度河南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3.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含实施方案、评选情况、推荐结果、典型经验及意见建议等)。

学校推荐的参评课程材料将于2025年7月18日前登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网站“劳动教育优质课”专栏上传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周密部署,制定评选工作方案,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

(二)严禁违规参赛。各参评教师及辅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评选活动,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抄袭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相关学院。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学院(书院)要认真收集优质课评选活动中的典型经验材料、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源,并对获奖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从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劳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

请各学院(书院)学工办主任汇总教师参评作品,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将授课视频、教学设计、申报表、汇总表、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609909239@163.com;纸质版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交至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209房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嘉傲13609909239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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