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发挥违纪案例对广大学生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段时间发现的我校本科生考试违纪情况通报如下:
1、吕某某,男,材料学院2022级学生。在2024年5月23日14:00-16:00进行的《材料力学B》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夹带与考试相关的小抄,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2、王某,男,机械学院2021级学生。在2024年5月28日14:00-16:00进行的《制造工艺》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手机作弊,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3、白某某,男,机械学院2021级学生。在2024年5月28日14:00-16:00进行的《制造工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电子手表和考试相关文字资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4、雷某某,男,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学生。在2024年6月6日14:00-16:00进行的《大学物理A》的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材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5、庞某某,男,机械学院2023级学生。在2024年6月6日14:00-16:00进行的《大学物理A》的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材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6、杜某某,女,管理与经济学院2023级学生。在2024年6月20日14:00-16:00进行的《高等数学B2》的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资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7、王某某,男,电子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在2024年7月1日10:10-12:10进行的《现代交换原理》的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资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8、张某某,男,电子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在2024年7月1日10:10-12:10进行的《现代交换原理》的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资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9、吴某某,男,电子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在2024年7月1日10:10-12:10进行的《现代交换原理》的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资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10、苏某某,男,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2023级学生。在2024年7月2日10:10-12:10进行的《高等数学A2》的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手机作弊,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11、强某,男,土木与交通学院2023级学生。在2024年7月2日10:10-12:10进行的《高等数学A2》的课程考试过程中,该生携带电子手表作弊,被监考教师发现。学校于2024年9月3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4〕166号)。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