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我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寒假期间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2月
二、活动对象
全体本科生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材料学院“动起来”辅导员工作室
四、实践内容
(一)参与家务劳动,分担家务工作
选题1:通过学习和掌握烹饪技能,能独立为家人制作“暖心美食”。
选题2:其他家庭日常劳动实践。
(二)参与公益劳动,开展志愿服务
选题1:帮助社区(乡村)工作人员完成反诈宣传、社会救助、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
选题2:走进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等公益场所开展义务劳动。
(三)参与岗位劳动,体验社会服务
选题1:结合专业或个人特长开展假期兼职实习。
选题2:深入地方党政机关或社会服务组织,承担部分事务性工作。
(四)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
选题1: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活动。
选题2:探究家乡文化,讲好家乡故事。
选题3:参与农业生产活动。
(五)参与社会实践,传播校园文化
选题1:参与“华水使者家乡行”招生宣传活动。
选题2:参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社会实践服务。
选题3:参与学校组织的其他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书院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将劳动实践活动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工作有计划、执行有方案,落实有成效,最大限度保证学生参与面。
2.加强宣传。各学院、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更新劳动教育理念,创新活动形式,调动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激发学生的劳动热情,强化劳动观念,丰富劳动体验。要对在学生劳动实践中表现突出、劳动教育效果明显、受到各级各类表彰的学生等要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大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整体宣传实效。
3.保障安全。各学院、书院要引导学生选择适当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安全教育与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开展的活动要积极向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4.确保实效。各学院、书院要提醒学生及时留存参与劳动过程的具体信息,通过拍摄照片、录制视频(本人出镜,不同拍摄角度最佳)等方式记录实践过程,以便参与评奖或成果认定。尤其是2022、2023级全体本科生,参与的劳动活动认定后计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劳动教育》课程劳动时长,并对劳动实践过程中的认知感悟、劳动成效等进行总结,字数为1000字左右。
5.严禁造假。学生提交的作品禁止存在摆拍、盗用网络图片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劳动教育》课程相关模块的劳动时长认定,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评选和表彰
各学院、书院根据劳动实践内容,每个类别推荐作品不超过10个。各学院、书院要及时收集学生参加寒假劳动实践活动的相关素材,总结和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形成院级层面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文字说明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作品进行评选,分类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证书及“爱在华水”精美文创产品。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 李老师 18137105500;材料学院 张老师15238091405。邮箱:1763464862@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