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补办(换发)学生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计划于本周为在校生办理学生证补办(换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生证补办:学生证遗失的,可申请补办。

2、学生证换发:学生证严重破损并影响正常使用的,各学院(书院)应视其损坏程度确定是否需要申请换发;因在校期间学籍异动导致原学生证上个人基本信息需修改的,可申请换发。

二、办理程序:

1、10月23日-26日,学生在钉钉审批流程中发起“学生证补办(换发)申请”,根据审批流程提示填写正确信息。

2、10月23日-26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近期1寸正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姓名学号)。

3、10月23日-26日,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审批,申请数据有误者或申请理由不成立者需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并完成审批。

4、10月27日,学籍管理科审批,审批通过的,予以办理学生证补办(换发)。

5、10月30日,各学院(书院)持:(1)加盖学院公章的《**学院(书院)学生证补办、换发信息统计表》(附件1,建议使用钉钉审批导出的数据字段填写,无需重复统计);(2)学生1寸正身免冠彩色照片;(3)需上交注销的破损学生证,来学籍管理科现场办理、领取学生证。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1、因在校期间学籍异动申请换发学生证的,交回原证后,

不再收取补办、换发学生证的费用。

2、因其他情况申请补办(换发)学生证的,需缴纳学生证工本费5元。费用由学院收齐后,在办理时统一缴纳(微信或支付宝)。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书院)认真核对学生申请信息,务必根据《火车站标准站名字典》(附件2)核对学生上报的乘车区间(特别提醒:乘车到站名称不带“站”字),如因信息报送错误造成证件无法使用的,需重新缴纳工本费用再次申请补换发学生证。学生证填写的乘车区间需与家庭所在地保持一致,如因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工作需更改乘车区间的,应向学院(书院)提交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方可申请学生证换发手续。

2、学生办理换发学生证时,必须将原证交回所在学院(书院),学院(书院)在办理时交回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注销后方可换发。学生证遗失经补办后又找到原学生证的,应立即将原证交回学籍管理科注销。

3、学生证系证明学生身份之用,一人一证,对于谎报丢失情况、无故变更有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办理学生证的学生,一经查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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