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华水政[2021]1号)第三十五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号)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学校拟对30名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本专科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
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1-65790768
电子邮箱:huashuixuejike@163.com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