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号)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27日~3月31日,各学院对本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的学生进行统计,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出台学院正式学业警示文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学生受学业警示情况统计表和学业警示文件纸质版于3月3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二、4月3日~4月7日,学生班导师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见附件2),并与辅导员共同送达被警示学生本人并通知监护人。送达学生本人要有本人签字,通知监护人情况要有记录,存根联由学院统一存档。
三、学生受到学业警示后,班导师及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制定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增强学生完成学业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