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不断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36号)和我校《关于启动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党委学工部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活动和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班级和宿舍。
二、评选标准
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的评选分别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标准》(附件1)执行。全省教育系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推选评选标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36号)(附件2)执行。
三、评选比例
1.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以各学院(书院)为单位,具体评选比例如下:
(1)校级文明班级按行政班级数的2%进行评选。
(2)校级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总数的2%进行评选。
(3)校级文明学生(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推荐3名。校级文明学生(本科生)由各学院、书院进行推荐,学生数(本科生)超过2000名的学院(水利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各推荐2名,其余学院、书院各推荐1名;我校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联办本科项目、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办本科项目各推荐1名。党委学工部择优评选30名。
注: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的评选结果将作为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
2.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推选工作以各学院(书院)为单位,具体评选比例如下:
(1)省级文明班级研究生院和本科生各学院(书院)各推荐1个,要从本年度拟列为校级文明班级的名单中择优推荐。
(2)省级文明宿舍研究生院和本科生各学院(书院)各推荐1个,要从本年度拟列为校级文明宿舍的名单中择优推荐。
(3)省级文明学生研究生院和本科生各学院(书院)各推荐1名,要从本年度拟列为校级文明学生的名单中择优推荐。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书院)应认真组织评选、严格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汇总后于2023年3月27日(周一)中午12点前报送至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2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以“XX学院(书院)2023年度文明班级、宿舍、学生材料汇总+负责人+联系方式”为标题发送至guanlike_ncwu@126.com邮箱。所有表格做到内容真实、不改变原表格式,段首缩进2字符,字体采用仿宋_GB2312,字号根据字数调整,确保美观,各项不得空缺,电子版打印。
校级材料:纸质版材料包含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党委公章;附件4加盖单位党委公章。电子版材料包含附件3和附件4。
省级材料:纸质版材料包含附件5和附件6,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要加盖单位党委公章,相关荣誉支撑材料。附件5除文明班级申请表外其他表格无须单位盖章。电子版材料包含附件5和附件6。
五、评选要求
1.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在“两创两争”活动中,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铸牢信仰之魂,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大力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为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2.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推选工作;要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内容敷衍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谷宇希 联系电话:0371-69310358。
党委学工部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