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补办、换发学生证的有关规定,现开始为丢失、损坏学生证的学生办理补办、换发手续,因受疫情影响,火车票优惠卡暂无法购买,故如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消磁或损坏,需于下学期方可购买。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按以下要求办理学生证补办、换发。
一、补办、换发学生证
1、申请条件:
(1)学生证补办:学生证遗失的,须本人写出遗失声明交由学院审核后方可申请补办。
(2)学生证换发:学生证严重破损并影响正常使用的,各学院应视其损坏程度确定是否需要申请换发;因在校期间学籍异动导致原学生证上个人基本信息需修改的,可申请换发。
2、申请程序:
学生需如实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证补办、换发申请表》
(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身免冠照片后再另外提交一张1寸正身免冠照片,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注意事项:
(1)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乘车区间。如因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
均常年在外地工作需更改乘车区间的,应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父母工作地居住证明方可办理学生证换发手续。乘车区间站点名称请对照《火车站标准站名字典》(附件3)填写。
(2)学生办理补办(换发)学生证时,必须将原证交回现
学院(遗失情况除外),学院将原学生证交回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注销后方可换发。原证火车票优惠卡未消磁或损坏的,可将原证上的火车票优惠卡整页剪下,粘贴在新证上使用。
(3)学生证遗失经补办后又找到原学生证的,应立即将原
证交回学籍管理科办理注销,学生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生证。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收费标准:
(1)因在校期间学籍异动申请换发学生证的,交回原证后,不再收取补办、换发学生证的费用。
(2)因其他情况申请补办、换发学生证的,需缴纳学生证工本费5元。
二、补办、换发学生证材料提交要求
1、需要进行补办、换发或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请于11月28日-11月29日,将需要提交的材料、照片等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将学生提交的材料分类整理并填写《学生证补办、换发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11月30日12点前将电子版《学生证补办、换发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huashuixuejike@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学生证补换发信息统计表”),学籍管理科将对表格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有误者会将需更正修改的信息反馈至学院。各学院确认附件2信息无误后,需于11月30日下午15:00-18:00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206房间),并现场办理学生证。遗失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统一保存,以备审查:
(1)学院审核盖章后的纸质《学生证补办、换发信息统计表》;
(2)学生申请补办(换发)学生证时提交的《申请表》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学号);
(3)按照本通知要求需上交注销的学生证;
2、各学院在提交材料时,经学籍管理科审核无误后,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方式现场缴费。
3、花园校区各学院仅需提交《学生证补办、换发信息统计表》、学生一寸彩色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的电子版即可,纸质版材料请各学院留存好,待办公条件允许后补交。
四、其他
(1)本次补办(换发)学生证将使用打印机套打的方式在学生证上写入学生个人信息、乘车区间。请各学院认真核对附件2中学生个人信息,并根据《火车站标准站名字典》(附件3)核对学生上报的乘车区间,如因信息报送错误造成证件无法使用的,需重新缴纳工本费用再次申请补换发学生证。
(2)学生证系证明学生身份之用,一人一证,对于谎报丢失情况、无故变更有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办理学生证的学生,一经查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