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9年20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工委的要求,完善学校关工委组织建设,全面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积极作用,学校党委下文(华水党【2013】25号)对新一届关工委成员进行了调整,同时要求各学院调整和完善二级关工委组织机构。关于调整和完善二级关工委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二级关工委主任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1-2名热心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离退休老同志可从“五老”,即离退休的老教师、老干部、老战士、老工人及老专家中选聘;
2、二级关工委成员由3-5人组成;
3、设置在职兼职秘书1人;
4、各单位在10月24日前,将本单位二级关工委成员上报校关工委。
联系人:李淑萍 电话:0371-65790594
特此通知。
附件:各学院二级关工委委员人员名单表.doc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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