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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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用电需要,又要杜绝使用大功率恶意电器,减少安全隐患,我校已经于2012年11月在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楼引进安装了智能控电系统。2013级学生入学以后,因不了解该系统工作原理,以至于不少新生宿舍意外停电;停电之后又不知道如何解决。现将学生公寓供电系统控制数据设置以及注意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1.供电时段:每周日至周四晚上23:00统一停电,次日上午5:50统一送电。每周五、周六以及节假日,24小时供电。

2.供电功率:每位学生用电功率上限300瓦(总功率设置4人间1200瓦,6人间1800瓦)。这项参数足以保证宿舍内正常电器(电脑、手机充电、小电风扇、充电台灯等)可以工作。

3.限热功率:以加热为目的的电阻式电器,例如饮水机、电吹风、煮蛋器等,功率上限设置为300瓦,超过300瓦的加热性电器会导致跳闸断电。

4.如果因使用了较大功率(300瓦以上)电阻式电器而跳闸停电,请尽快拔掉负载,10分钟之内自动恢复供电;若连续跳闸停电3次,系统就不再自动恢复供电,需要人工检查恢复。

5.加热功率300瓦以下的饮水机完全可以正常使用。但是晚上熄灯后如果没有关掉饮水机,次日早晨系统供电时该房间瞬间功率过大,很可能导致来不了电。请在就寝之前关掉饮水机,次日来电后再打开使用,一则养成安全用电好习惯,二则避免了申请恢复供电的麻烦。

6.若用电时操作失误或者因电器原因造成短路跳闸,系统是不会自动恢复供电的,需要人工检查恢复。

7.无论什么原因造成宿舍停电,必须由宿舍长书面申请(相关申请表可在“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区“学生管理科”资料中下载),辅导员签字,报学生工作处同意后,由总务后勤处水电科工作人员再供电。

学生工作处 总务后勤处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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