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5号)文件精神,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3月6日~3月10日,各学院教学秘书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的学生进行统计,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出台学院正式学业警示文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统计表和学业警示文件3月10日前同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一份备案。
二、3月13日~3月17日,学生班导师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见附件2),并与辅导员共同送达被警示学生本人并通知监护人。送达本人要有本人签字,通知监护人情况要有记录,存根联学院统一存档。
三、3月17日前各学院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并完成对受到学业警示学生的系统内标注,标注方法见附件3。
四、学生受到警示后,班导师及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制定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增强学生完成学业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警示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doc
附件3:青果学生管理系统标注学业警示教程.doc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