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信息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包括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等。
二、录入信息步骤
1.设置登录账号
各学院统计专、兼职辅导员账号信息并报思想教育科,由学校管理员批量导入辅导员账号信息,为全校专、兼职辅导员设定登录账号(辅导员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
2.个人信息录入
辅导员个人登录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辅导员登录”界面,登录管理系统(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各栏目中的个人信息,并保存提交。
3.信息审核
辅导员完善个人信息后,学校管理员和省级教育部门管理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辅导员信息将提交至全国数据库。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6月15日下午17:00点前,将附件1《辅导员账号信息统计表》电子稿发至szk4115@126.com。学生工作部批量导入辅导员账号信息、设定登录账号后,各学院辅导员在6月18日前录入和完善个人信息。6月21日前,党委学工部完成辅导员个人信息审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既是信息管理平台,也是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工作平台。请各学院组织辅导员认真阅读附件2《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2.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请学院学工办主任担任信息员,负责实施,并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学院信息员负责审核本学院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本次信息录入后,学校将定期更新辅导员系统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思政科联系。联系人:郑荣军,联系电话:18695900597
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x
辅导员账号信息统计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