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经费是党和政府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补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划拨2017-2018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经费的通知》要求,我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补助评定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款来源:新疆教育厅拨款

三、资助比例及金额

(一)评选等级和标准

一等5人,1500元/人;二等20人,1000元/人;三等51人,500元/人。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定要求

(一)各学院要把通知精神告知每一位新疆籍学生,使他们了解资助政策及评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步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各学院要综合考虑新疆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及家庭情况,确保资助到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考试不及格现象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资助评定。

(四)评出获得资助的学生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申请表需要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18年4月11日前将学生申请表、资助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处1101房间(新校区1#学生宿舍楼西入口),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邮箱。

附件1: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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