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冬季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在全校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基础,坚决防范校园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各学院

三、检查要求

1.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责任,尽职尽责,切实做好落实整改。

2.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预防、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推进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3.要认真开展安全稳定专项教育宣传活动,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举办主题报告会、演讲赛等方式丰富活动形式,通过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和宣传橱窗、宣传海报等传统媒体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活动成效,切身做到“警钟长鸣”。要借鉴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深入细致地做好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校园贷、防溺水、防拥挤踩踏和预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

4.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要加强对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督导,帮助学生增强法纪观念、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要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6.提高“将隐患当事故”的安全责任意识,对本学院的教室、宿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检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夜不归宿、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房等违纪现象发生。

7.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校保卫处。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消除消防隐患。

8.加强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做好反恐、反邪教教育,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检查方式

1.11月19日—12月17日,学院自查自纠阶段。自即日起,请各学院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全面自查,及时检查发现存在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切实落实安全稳定责任。请各学院对照以上检查要求,将开展此次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和整改结果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内容详实、措施具体、效果明显,附有相关文字和图片。并于12月17日(周一)下午5点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龙子湖校区6129房间),并上报电子稿至邮箱huashuixueshengchu@163.com

2.12月18日—31日,学生工作处随机抽查。在此期间,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安全稳定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抽查。请各学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其它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要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内容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真正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3.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学院要把安全稳定检查与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工作,规范制度。把安全稳定检查贯穿于对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