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部分学生返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当前,我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巩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学生工作,依据学生个人实际需要,经研究,安排部分学生返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6月13日-6月25日。

二、返校条件

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及防控要求,来自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的学生;个人返校前一周内健康状况无异常。目前在境外的学生暂不返校。

三、返校事由

1.办理个人学业相关手续;

2.参加在校内举行的就业招聘会;

3.个人档案手续不完备需补充完善;

4.拟办理大学生应征入伍手续;

5.咨询办理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手续;

6.其他原因确需返校的。

四、返校要求

1.学生返校工作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力做好学生返校各项服务工作。

2.返校学生须认真阅读《2020届毕业生返校须知》,所有学生须签署《2020届毕业生申请返校承诺书》,履行有关申请程序。返校途中,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有任何困难或者需要帮助,请及时与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取得联系。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3.学生返校后须严格遵守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制度、校园出入管理制度等校规校纪。在校期间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合影、集体聚餐等活动。

4.各学院须认真受理审核申请返校学生,并于每天下午五点前向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上报《返校学生信息统计表》。联系人:李威。

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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