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0〕5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称“省优秀毕业生”和“校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含本、专科生)、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评选比例。“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本、专科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本、专科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8%(取小数点前整数)。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6。
河南省优秀毕业生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 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 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由各学院组织评选。
2.河南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向学院推荐。学院审查并公示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批准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
3.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向学院推荐。学院审查并公示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提交材料
1.各学院需提交材料如下(详见附件):
(1)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附成绩单及证书复印件)
(2)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4)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二份。附成绩单及证书复印件)
(5)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2.推荐“省优秀毕业生”学生需填写“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和“省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各一式二份;推荐“校优秀毕业生”学生只需填写“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所有表格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各学院在报送省、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须同时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党委学工部将从中择优选取2名优秀事迹材料报送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五、奖励办法
1.省优秀毕业生经省教育厅审定通过后,颁发《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证书》,学校给予物质奖励;校优秀毕业生,由学校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省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和“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评选截止时间
评选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7点前,各学院请按时将应提交的纸制材料整理好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学生工作处209房间,联系人:王绍伟,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2101380734@qq.com,邮件以“XX学院优秀毕业生材料+负责人+联系方式”为标题。材料务必于2020年5月21日前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七、其他
各学院要明确工作任务,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制定评选细则。学生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并收回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
附件6:“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doc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