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行为的教育引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认真学习《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做到文件精神人人知晓,条条入心。
二、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要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讲座,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不得恶意骗贷、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三、不断提升帮扶救助工作水平。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要积极上报学生工作处进行紧急救助,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对于已经陷入网贷泥淖的大学生,积极建立专项机制,指导他们通过理智有效的方式解决所欠网贷问题,加强心理干预辅导,教育引导他们珍视生命,理性处理碰到的困难。
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五、具体要求
1.活动开展时间:2021年4月26日—6月25日
2.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成效,并于6月26日前将活动开展具体情况,即开展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总结、活动图片),报送至龙子湖校区学生工作处209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huashuixueshengchu@163.com邮箱。联系人:王绍伟,联系电话:69310072。
附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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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