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行动上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状态,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线,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学院要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郑州市和学校党委对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将全省教育系统2021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2.各学院坚决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及病因追踪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等。学生每天早晨6:00—8:00、12:00—14:00检测体温,每天下午4点以前如实在“指点天下”、钉钉系统完成健康上报,各学院须掌握学生每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配合相关工作组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

3.学校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生坚持非必要不离校的原则,确需外出的,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过程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时要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保证入校身体状况健康,返校后必须销假。外省返校前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翻越护栏、信息瞒报或不报的,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不良后果涉及违法的,将承担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4.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对学生出现的发热(腋下体温≥37.3℃)、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组报告,并立即联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校医院)。

5.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专兼职辅导员队伍、研究生导师和学生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思想引导早到位、工作布置早到位、信息反馈早到位、应急处置早到位,引导学生坚决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坚信疫情防控阻击战必胜,结合学业辅导,确保学生思想稳定、情绪稳定、心态稳定。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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