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对做好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费减免
在学制范围内,退役士兵学生,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如存在漏报,请按时间要求完成补报。
二、国家助学金
在学制范围内,退役士兵学生自退役复学至学制内应该毕业时间,若是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学习,如存在漏报,请按时间要求完成补报。
三、材料要求
漏报退役士兵按现有政策进行申请学费减免,需提交盖章齐全的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退役证书复印件、校卡(建行卡)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资助管理科进行检查审核。
漏报退役士兵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提交申请表(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只需把个人基本信息、就学和服役情况填好即可)和退役证书复印件、校卡(建行卡)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资助管理科进行检查审核。
四、工作要求
1、3月7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资助秘书把申请表交至学生
资助管理科(生活广场二楼223房间)。
2、本次为最后一次补报,请各学院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
报工作,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前完成材料的报送工作。对于因学院工作未做到位,或者因学生本人,导致未完成补报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3、此通知中,有不理解之处,请及时联系资助科管理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管理科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