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认证的通知》(豫民文〔2022〕354号),经评估资格审核、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价机构实地考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复核、评估结果公示等环节,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评河南省4A级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是对社会组织全方位能力的认证,也是社会组织公信力和自身形象的具体体现。自接到评估通知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多次召开理事长会议,研究部署迎评工作,对照评估指标认真自查自检,整理支撑材料,撰写自评报告,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全方位的展示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及工作情况。2022年6月22日,河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组一行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评估复审,并依照评估指标体系,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了全面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次荣获4A级社会组织不仅是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一种激励与鼓舞。基金会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学校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遵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断夯实基础、扩大资源、提升能力,加强学校与校外的沟通联系与合作,携手广大校友朋友和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持续发挥基金会对学校事业的支撑作用,扩大办学资源,优化管理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效能,支持教学科研工作,助力学子成才,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会组织等级是民政部门对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