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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3年度—2025年度 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1-05 】

12月29日,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有关名单》(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3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基金会已连续四次获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凡通过我校基金会开展的公益性捐赠,依据所开具的河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均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8年12月24日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豫民许准字〔2018〕114号),2022年获评4A等级证书,2023年更新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在登记管理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开展公益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基金会致力于加强学校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秉承“凝聚共识、规范管理、服务学校、和谐共进”的工作理念,认真负责各类捐赠款和基金会资金的管理,保证捐赠款的使用完全符合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确保资金投资安全稳定、收益合理。

当前学校正处于水利工程学科“双一流”创建的关键时期,真诚期待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捐赠,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教学科研、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提升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水平,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校基金会捐赠免税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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