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年级:
为纪念我校原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78级杰出校友辛松林先生,传承其“尽力而为,反哺社会,助力成才”的理念,学校特设立松林奖学金。
1.评选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②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③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④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⑤学习积分排名位列本专业的前30%,截至评选之日全部考试科目合格。
⑥在同等学业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贫困的学生。
⑦有重大、突出事迹或表现的,可以由评选委员会酌情给予加分考虑。
2.发放对象及数额
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②一等奖学金:2名,8000元/人•年,共计1.6万元;
二等奖学金: 6名,4000元/人•年,共计2.4万元;
三等奖学金: 15名,2000元/人•年,共计3.0万元。
3.评选及发放程序
①“松林奖学金”的评选周期为一个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申报,时间为每年国庆节后的第一周。根据“松林奖学金”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松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见附件1);
②“松林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土木与交通学院领导、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步拟定推荐名单 ;
③经土木与交通学院“松林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④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最终确定奖励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⑤“松林奖学金”评选及发放过程由土木与交通学院“松林”奖优扶困基金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
⑥“松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发放一次,直接发放到学生建设银行卡上;如果发现该生存在生活铺张浪费、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等情况,取消其获得奖学金的资格,并保留追回已发奖金的权利。
⑦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松林奖学金”。
4. 评选委员会
组 长:汪志昊 陈爱玖
副组长:赵 洋 雷 鸣
成 员:王丽梅 梁 娜 赵 山 宋智睿 靖金亮
李欣楠 时雨倩 高桢赞 董 燕 常丽敏 张玉洁 张言歌 陈笑笑 任智慧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二0二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