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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10 】

各学院:

为弘扬“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华水精神,支持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55号)文件精神,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开展2021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强教育基金”奖学金、奖教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自强奖学金和自强奖教金。

二、奖励标准和评选规则

(一)自强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1.获得国家级竞赛前三个等级奖项的团队分别给与不多于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学生分别给与不多于0.2万元、0.5万元、1.0万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自强奖教金的奖励标准

每人不少于2万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详细评选规则参见华水政〔2021〕155号(附件1),各类奖项成果获得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申报有关材料报送教育发展基金会。

2.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获奖名单,报华水自强基金管委会。

3.华水自强基金管委会对拟获奖人选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定,确定奖励人选。

4.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最终获得奖励的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后组织发放。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9月23日之前统一将《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3份、《自强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1份、《自强奖教金申请表》(附件4)3份及相关支撑材料1套,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jh@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原则

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

六、联系方式

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212房间。

联系人:尚华

联系电话:0371-69310630

邮箱:jjh@ncwu.edu.cn

附件1: 2021-155号.pdf

附件2: 自强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自强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4: 自强奖教金申请表.doc

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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