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自强助学金”评定的通知》,电子工程学院成立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资助秘书、各年级辅导员为主要成员的评定工作小组,各年级成立了以年级辅导员为组长,由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现已完成自强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1月30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S5-203办公室),电话0371-67121623。
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