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满足学生学业发展需求和学生的专业兴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学院负责审核申请转出学生的平均成绩绩点(教学办审核)、违纪处分情况和处分是否解除等(学工办审核);制定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和面试细则。
第四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开展申请审核和接收工作等。
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组长:陆桂明 侯战海
成员:许 磊 许 丽 郑 锐 郑 辉 杨 琼 董 华 白苏赫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二) 诚实守信,遵守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修完本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合格;
(四)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第六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
(二) 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三) 入学未满一个学期;
(四) 专升本各专业;
(五) 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
(六) 已经转过一次专业(含放弃资格)。
第七条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院于每学年的第2学期初集中办理转专业事宜,除第五条(四)情形外,其它学年和学期不予办理。转专业工作流程如下:
(一) 申请转出本学院的流程
1、根据物理与电子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满足第五条和第六条要求且对其他学院专业有浓厚兴趣者均可申请转出;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书一份,内容包含转专业申请的理由、对目前所在专业和拟转入专业的了解等;
4、申请书由辅导员和班导师共同审核签字确认;
5、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申请表的信息(包括第一学期平均成绩绩点,是否受过违纪处分以及处分解除日期等);
(二)申请转入本学院流程
1、物理与电子学院拟接收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名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拟转入指标数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3人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12人
|
3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2人
|
4
| 通信工程
| 5人
|
2、转专业前平均绩点要求在3.0分(含3.0分)以上,可以申请转入本院各专业;
3、学院审核拟转入本院学生基本情况;
4、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只考学过内容)。
5、学院组织面试和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
6、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笔试卷面成绩最低要求为60分(按百分制)。学院根据各专业拟录取指标数,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高低录取。遵从学生意愿,允许学生调剂到学院其他未录满的专业。
第八条学院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新转入学生进行指导和培养,安排转入的学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补修与成绩认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转入本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当按本院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条本办法由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