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的通知
华水团通[2009]7号
各学院团委: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团联[2009]7号)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一届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06、2007级、2008级全体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时间:2009年6月6日;
三、培训地点:龙子湖校区5401、花园校区6102;
四、培训内容:(见附件);
五、培训要求:
1、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接受系统的相关培训。对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规定学时的班级心理委员,学校将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2、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培训和学习,督促他们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
3、各班级心理委员要按时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批准。
4、培训将实行考勤制度,由各学院指定专人做好考勤记录,心理教育中心随机抽查。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一届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表.doc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