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的时候,历史提供了中国社会走向和平民主的可能,虽然这个和平之门刚刚被打开便倏然关闭了,但和平与民主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并成为中国人民心中的一杆秤。
1945年8月,蒋介石三次电邀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赴重庆谈判。蒋介石一次比一次急地敦促毛泽东赴重庆谈判,似乎急切地要同毛泽东共商和平民主大计,而其真实意图,一是蒋介石在当时不敢悍然发动内战;二是如果共产党不敢赴重庆谈判,就有理由说共产党缺乏和平的诚意;三是如果共产党赴重庆谈判,就可以诱使共产党交出军队和解放区,同时有一个缓冲的时间调兵遣将,部署内战。
面对这种形势,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同国民党进行谈判的问题。会议分析了形势,认为和平、民主、团结是全国人民的强烈愿望和利益所在。同国民党进行谈判,通过和平的途径实现中国社会的政治改革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同时,毛泽东也指出,蒋介石消灭共产党的方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我们要学会在和平条件下进行斗争,准备走曲折的道路。会上确定了对国民党的方针,提出通过斗争,迫使国民党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人民的要求,实施一定的政治改革,以推进国内和平,建立联合政府。会议决定派周恩来先行赴渝,随后毛泽东再去谈判。
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
8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对目前时局的宣言,明确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口号,号召全国人民为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8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通知,说明了和平谈判的方针,准备在不伤害人民根本利益的原则下做出某些让步,同时要求全党不要因为谈判而放松对蒋介石集团的警惕和斗争。
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赴重庆前在延安机场留影
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在国民党代表张治中、美国驻中国大使赫尔利的陪同下飞赴重庆,受到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反响。成千上万的重庆市民走上街头,热烈欢迎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代表的到来。
毛泽东抵渝后,同蒋介石有过几次面商。国民党政府派出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同周恩来、王若飞进行具体谈判。
毛泽东与蒋介石在重庆谈判期间合影
谈判中争论最多的是解放区的军队和政权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虽然中国共产党做了重大让步,并提出过几个方案,但由于国民党方面坚持“你交出军队,我给你民主”的方针,未能达成协议。尽管双方分歧很大,但经过43天的谈判,国共双方代表于10月10日签订了《政府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这次谈判确定了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和途径,即“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并以“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二是确认国民党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必要步骤,由国民党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10月11日,毛泽东返回延安,周恩来、王若飞留在重庆继续同国民党政府代表商谈召开政协等问题。11月25日,周恩来返回延安。
经过重庆谈判签订的《纪要》并没有解决多少实际问题,而付诸实施更无任何保证,所以,毛泽东回到延安之后就说:“已经达成的协议,还只是纸上的东西。纸上的东西并不等于现实的东西。事实证明,要把它变成现实的东西,还要经过很大的努力。”当然,纸上的东西也并非完全是空文,毕竟还有某些限制作用,有了这一纸空文还是比没有好:第一,“国民党再发动内战,他们就在全国和全世界面前输了理,我们就更有理由采取自卫战争,粉碎他们的进攻。”第二,中国共产党“取得能够适合我党现在力量的地位。”国民党从来不肯承认共产党的平等地位,就是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蒋介石对共产党无论在形式上还是本质上,都没有放在平等的地位上。现在,不但蒋介石承认了,而且“我们的地位已为国内外人民所承认,这是历史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第三,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努力,国民党只好承认了各党派的地位,这就使各党派一致感到,“因为有共产党才能有他们的地位。”这些对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政策具有重大的意义。
然而,国民党政府奉行的是一条假和平、真内战的路线,“双十协定”刚签,蒋介石就下发了军事进攻的密令。国民党政府这种行径遭到了广大人民的反对,在国民党统治区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内战运动。在这种情况下,美国重新调整了对华政策。美国政府调回全力支持国民党政府的驻华大使赫尔利,12月15日,任命马歇尔为总统特使,来华“调处”内战。马歇尔来华的使命是:“努力说服中国政府,召开一个包括主要党派代表组成的全国会议,以获致中国的统一”,并借以否定人民军队和人民政权的存在;同时,继续帮助国民党把军队运往东北和华北,以“援助国民党尽可能广大地在中国确立其权力”。同日,杜鲁门发表对华政策声明,赞同中国召开全国主要政党代表的国民会议。12月27日,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会议发表关于中国问题的公报,重申不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并宣称“必须在国民政府领导下实现中国的团结与民主化,广泛地吸收民主分子到国民政府的一切机构中,并且必须停止内争。”在这种背景下,蒋介石不得不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2月16日,周恩来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抵重庆,准备出席政治协商会议;27日正式向国民党政府代表提出先无条件停战,然后再开政协会议的建议。陪都各界反内战联合会和民盟主席张澜先后致电国共双方,呼吁立即停火。31日,国民党政府派出张群、邵力子、王世杰同中国共产党代表进行具体商谈。1946年1月5日,双方达成《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的协议》。1月10日双方签署停战令,商定于1月13日午夜停战。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国民党、共产党、民盟、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共38人。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问题。经过中国共产党和民盟、民主人士以及国民党中坚持民主进步人士的共同努力,经过激烈的讨论,在政府改组问题、军队问题、国民大会问题、宪法草案问题以及施政纲领问题上达成了五项决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决议包括:(一)确认建设统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国;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用政治方法解决政治纠纷,保持国家之和平发展。(二)确定军党分立、军民分治的整军原则,实行以政治军办法;由军事三人小组(周恩来、张治中、马歇尔组成)商定中国共产党军队整编办法并进行整编,同时按照国民党政府军令部的计划整编国民党军队。(三)改组国民党政府作为结束国民党“训政”到实施宪政的过渡时期政府,规定政府委员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担任,而所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须有出席委员2/3赞成始得议决。(四)宪法草案规定中央政府实行相当于英国或法国的议会制和内阁制;中央与地方分权,省为地方自治的最高单位,省长民选。(五)限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
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积极斗争下,会议最终达成的《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实质上否决了国民党的提案。规定:(一)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不但有对方针大计的决策之权,并有对高级官员的任免之权。(二)国民政府委员40人,国民党和非国民党人各占半数,各党派的国民政府委员人选亦由各党派自行提名。(三)在议事程序上,提案性质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者,须有出席人数2/3的赞同,始得议决。这样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就可以行使否决权。(四)取消了主席的紧急处置权,并缩小了主席的相对否决权(即提交复议的案件,如有3/5以上人数坚持原案时,原案即应执行)。
政治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虽然还不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但它是对蒋介石独裁政权的一种否定,再一次确认了避免内战、和平建国的方针以及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法为和平建国途径;确认了国民党政府必须改组为联合政府,对于解放区民主政权提供了一种可能的保证;同时,政协及其协议所体现的党派平等协商精神在人民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可惜,政协协议很快就被国民党政府撕毁,使这次实现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尝试成为泡影,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积极争取的和平民主建国方案终于因为国民党政府的倒行逆施成为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