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直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两创两争”活动,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1.文明班级: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含的班级;
2.文明宿舍: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的宿舍;
3.文明社团:各级各类学校中正式备案的社团;
4.文明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5.文明学生: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6.文明网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员工,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正式聘用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拟表彰文明班级500个、文明宿舍500个、文明社团100个、文明教师500名、文明学生1000名、文明网民100名,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社团”“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河南省文明网民”称号,并为“河南省文明班级”班主任、“河南省文明社团”指导教师制发相应证书。
三、申报办法
1.推荐名额。
文明班级
文明宿舍
文明社团
文明教师
文明学生
文明网民
省辖市
15
2
30
鹤壁、漯河、三门峡、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
10
1
20
本科高校
5
专科学校
3
6
省属中职、委直管中职、厅直属实验学校
2.申报材料。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申报表》和《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网民汇总表》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务于2023年4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用邮政快递EMS方式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9房间),邮政编码:450018。同时发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至lilong@jyt.henan.gov.cn。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表彰荣誉须提供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正式文件复印件,不报电子版),支撑材料评审活动结束后统一处理,不再退回。
3.报送方式。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直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省辖市所属(含直管县)中等职业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后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深化拓展学雷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崇高理想追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巨大热情,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2.各地各学校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思想导向和行为规范。要守正创新,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3.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要利用网络等形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 系 人: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思政处 李龙 王玲玲
联系电话: 0371—69691982 0371—69691056
附件:1.评选标准
2.文明班级申报表(省辖市)
3.文明班级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4.文明宿舍申报表(省辖市)
5.文明宿舍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6.文明社团申报表(省辖市)
7.文明社团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8.文明教师申报表(省辖市)
9.文明教师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10.文明学生申报表(省辖市)
11.文明学生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12.文明网民申报表(省辖市)
13.文明网民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14.申报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