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
充分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历史任务,努力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庄严承诺,不断推进完善制度建设,实现了国民经济稳步健康增长,利益格局逐步调整和完善,高质量就业稳步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成型,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创造了中国共产党人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新业绩,也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的实践范例。
一、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走共同富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具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赢得人民信赖和支持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就是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组织和动员全体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激励人民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奋斗,帮助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中的重要制度建设。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近年来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通过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内生动力,参与国家事务、经济社会事务和解决自身问题这一途径,使社会运行成本最低化,社会整体稳步向前,社会充满动力和活力。
实现共同富裕,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就全面考虑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而要实现共同富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重大前提,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让“人民美好生活”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纲领和基本任务,需要一个逐步改革和完善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的过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调整利益格局和完善经济社会体制的应有之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关注公共利益,建设公共领域发达、社会秩序稳定、人际关系充满友情和信任、日常活动成本较低、充满友好氛围的社会关系模式是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总之,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会一蹴而就。在一系列改革的不断推进中,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将会大大提高,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是为民造福的事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善人民福祉,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等一系列关乎人民福祉的制度安排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大大推动了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成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有力保障。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有发展生产力,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民生目标需要通过稳步推进经济发展来实现。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验证明,只有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牛鼻子,才能有增长的就业、高质量的教育、不断改善的医疗卫生,才能确保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大大提升、公共文化日益繁荣。发展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在实际中得到实惠,在生活上得到改善,在权益上得到保障。
解放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要把衣、食、住、用、行这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得到满足,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一个是发展生产力,一个是共同富裕。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和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标志。坚持人民福祉的主观与客观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执政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为此,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必须在充分、深入调查研究人民群众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管理来实现包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物质和精神产品的供给,实现提高人民福祉的目标。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也是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风险的基本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断解放思想,扩大社会生产力规模,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79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0多万亿元,实际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4%,远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平均增长速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改革开放初期占世界生产总值的1.8%上升到2018年的大约16%。中国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连续多年在30%以上,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171元增加到2018年的2.8万元,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成为社会的稳定力量。我国的扶贫事业成绩卓著,从1978年到2018年,全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7.5亿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5.8个百分点。正是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这个基本原则,我国才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取得如此巨大的发展成就,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补齐民生“短板”
人民福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供给居民以及外来人口能感受和拥有的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设施、环境、技术、服务等的总和。其中,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构成人民福祉的主体,在此基础上,还包括社会自组织系统内可能提供的服务,如社区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不断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今后还要继续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稳定增长促进就业,以创新扩大就业,帮助经济困难地区解决就业问题;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探索与建设高质量经济体系所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问题,构筑人民生活的安全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探索适应建设创新型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教育体制;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在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同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企业、市场和社会共同努力。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参与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创造环境,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推动民生事业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实践证明,让全体人民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动员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久久为功的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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