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委员会文件
人培基〔2024〕3号
关于印发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信息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江西省水利厅,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为规范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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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委员会
(水利部信息中心代章)
2024.年7月31日
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更好锻炼培养专业化、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水利网信人才队伍,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水利人才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及其分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地由《水利部关于公布水利领军人才、水利青年拔尖人才、水利人才创新团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评选结果的通知》(水人事〔2021〕373号)批准,由水利部信息中心联合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江西省水利厅、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建。
第四条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基地运行和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基地可按照“行业引导、校企结合、合力共赢”的原则,选取积极性高、业务特点明显或技术专长突出的单位设立分基地。
第二章任务分工
第六条基地主要任务是:利用三年(2022—2024年)时间,围绕打造四个平台开展基地建设与运行,通过出台一套制度、编写一套教材、开发一套课件、开展一系列科研、培养一批人才,形成由50名左右行业内外高层次专家组成的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智囊团和专家库,培养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水利工程、水利业务“四预”,以及高新技术应用等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不少于100名,培养水利业务领导干部、网信管理人才及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技术骨干不少于500名,逐步打造一支适应数字孪生水利建设的人才队伍。三年期满将接受水利部人事司的考核。
第七条水利部信息中心重点围绕打造数字孪生水利顶层设计、需求转化、示范应用与成果推广平台开展基地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编制数字孪生水利建设顶层设计,为基地建设和运行提供政策支持。
(二)组织确立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架构,建立特色数字孪生水利课程体系,组织编写数字孪生水利、数字孪生系列专业教材。
(三)结合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先行先试,推进数字孪生系列、水利业务“四预”等需求转化、示范应用及成果推广。
(四)承担管委会办公室工作。
第八条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重点围绕打造数字孪生水利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平台开展基地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实施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智慧化流域产汇流及洪水预报模型、水利工程调度模型等水利专业模型研发。
(二)开展广东潭江、山东黄垒河、江苏太湖地区等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先行先试典型案例宣传、交流和推广应用。
第九条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重点围绕数字孪生工程建设与应用示范平台开展基地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推进数字孪生小浪底建设,持续丰富算据,完善数据底板,研发、优化水利专业模型和智能识别模型,建成知识库,深化业务应用开发,并结合研发工作培养数字孪生技术骨干人才。
(二)结合数字孪生小浪底集控中心的投运,开展数字孪生小浪底应用培训,培养数字孪生应用技术人才,强化数字孪生小浪底平台应用,以数字孪生赋能枢纽运行管理。
(三)立足数字孪生小浪底建设,加强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做好宣传、交流和推广,持续发挥数字孪生水利小浪底工程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条江西省水利厅重点围绕打造数字孪生水利实践与技能人才训练平台开展基地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结合现有研究基地、实验室、科技园等资源,为数字孪生水利实践与技能人才训练平台提供场地、设施及师资等。
(二)组织开展数字孪生水利实践与技能人才训练。
(三)参与特色数字孪生水利课程体系拟定、数字孪生水利专业教材编写等。
第十一条河海大学重点围绕打造数字孪生水利技术攻关与人才培训平台开展基地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依托现有教学体系,开设并培养数字孪生水利本科及以上专业学生。
(二)依托现有研究中心、工程中心、计算中心、重点实验室、信息学部、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等资源,为数字孪生水利技术攻关与人才培训平台提供场地、设施及师资等。
(三)组织开展数字孪生水利技术攻关与人才培养系列培训,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建设网络学习资源。
(四)开展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规划编制、特色数字孪生水利课程体系拟定、数字孪生水利专业教材编写等工作,协助做好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库建设工作。
第十二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重点围绕打造数字孪生水利技术攻关与人才培训平台开展基地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智慧水利专业本科教学工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教材建设,培养更多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智慧水利专业人才。
(二)积极探索水利高层次人才教育发展新路径,招收水利工程与智慧水利交叉学科研究方向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全
力打造智慧水利专业本、硕、博联动贯通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
(三)持续开展智慧水利教育教学研究与科研探索工作,打造国内一流的智慧水利学科人才培养建设平台。
第十三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重点围绕打造数字孪生水利的教育教学及高层次人才一体化培养平台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依托现有大学培养基地、培训中心、研究所、实验室等资源,为数字孪生水利产品研发与制作生产平台提供场地、设施及师资等。
(二)组织开展数字孪生水利产品研发与制作生产人才培训。
(三)参与特色数字孪生水利课程体系拟定、数字孪生水利专业教材编写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数字孪生流域关键技术研究、数字孪生引擎在国产软硬件环境下测试、应用国产化VR技术开展水利行业技术技能培训研究等科研活动等。
第十四条其他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基地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技术、项目和设施等方面,为基地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第十五条有条件有意向申报分基地的单位,应明确业务特点、技术专长、分基地具体任务及能提供的支撑保障条件
等,并向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管委会批准后开展分基地相关工作并接受管委会的指导协调监督。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十六条基地实行管委会管理制度。基地年度工作计划、分基地设立及运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等应由管委会审定或批准。
第十七条基地实行年度工作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2月20日前,分基地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管委会办公室应向管委会报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基地实行培训课程与培训教材审查制度。培训课程体系与培训教材由基地统一组织编制并组织审查,统一培训标准。
第十九条基地实行培训师资推荐制度。各成员单位可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互联网企业及社会团体等推荐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经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纳入基地培训师资库,根据培训需求配备师资力量。基地、分基地及成员单位可共享培训师资。
第二十条培训结业证书由基地统一制作和颁发。培训学时纳入国内教育培训考核。培训成绩优异的学员在水利部国际化人才培养遴选、智力引进及对外交流活动中,予以优先
推荐。
第二十一条分基地应优先完成基地委托的培训等任务,利用分基地名义开展的其他培训任务,应事先报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二条基地和分基地应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基地日常运行,并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举办培训班时相关费用应执行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基地和分基地应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基地培训成果,扩大国内外影响力。
第二十四条基地和分基地应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对象管理,防止并妥善应对培训及对外交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涉外敏感问题、重要舆情和突发事件。
第四章监督考核
第二十五条基地管委会按有关规定对基地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基地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分基地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师资队伍配备、配套设施运行管理服务、相关制度执行和经费使用、基地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考核成绩未达到要求,或在考核时发现存在问题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资格。被取消分基地资格的单位,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第二十七条基地管委会每三年对分基地实行一次资格复核,复核内容包括:完成指令性和订单式人才培养任务情况、师资队伍配备、课程体系设置、配套设施运行管理服务、相关制度执行和经费使用、基地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分基地综合发展状况等。
第二十八条根据复核结果,决定是否延续分基地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基地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水利部人事司。 |
数字孪生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