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报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简称中检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培育项目,包括: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培育项目(重点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培育项目(一般项目)
二、中检主要内容
中检主要内容包括:
1.现有成果不足20万字者,要求成果字数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万字。
2.现有成果字数达到30万字者,要求增加3万字。
3.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
三、中检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3份,包括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
2.学院科研主任须对本单位所提交的相关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申报。
四、其他要求事项
1.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培育项目立项通知要求,对《中期检查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督促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2.中期检查情况与各有关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3.中期检查材料的电子版至社会科学处邮箱:shkxc@ncwu.edu.cn,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0371-69313098。
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