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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库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13         来源:社会科学处

校属各单位:

为及时、有序地进行2023年度智库工作的统计、考核,现将相关成果登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智库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署名单位,包含:

1)决策咨询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情况;

2)学校受委托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撰写决策咨询成果并实施情况;

3)学校提出议题进入省级及以上人大、政协等参政议政机关提案情况;

4)高校高端智库建设、资政服务等情况。

2. 成果扫描件提交至本单位科研办公室主任处,由科研办公室主任汇总、整理,统一提交社会科学处。

3. 智库成果如需在完成人之间进行分配,请务必提前填写成果计分分配表,提交至其他成果完成人所在院系,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内部协调分配。

  4. 相关材料扫描件请在1215日(本周)下午五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MaxNcwu@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