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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11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填报形式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均实行网上填报,《项目中检手册》发至项目负责人,请各责任单位督导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填报工作。同时,各项目负责人在综合检查的基础上,撰写年度检查报告报社会科学处。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项目负责人中期检查提交时间为2023912日至202392512时前;项目负责人将年度报告电子版报社科处,邮箱:shkxc@ncwu.edu.cn;联系电话:037169313098

社会科学处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