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7/10         来源:

相关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引进教师协议书》等文件的规定,学校将对2021年到期的高层次人才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启动项目进行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2016/2017年的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学院院长签字,报社会科学处备案。引进人才根据自己的引进协议,参看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验收,或者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6】155号)验收。

二、材料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各单位必须认真审核,对项目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材料上报中弄虚作假或审核不严者,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全校通报

2.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见附件2)验收的负责人,只需填写第四章项目成果验收中规定的成果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答辩现场提供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以及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供与会专家审阅。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验收。

3. 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6】155号)(见附件3验收的负责人,按照第八条所规定的业绩绩点考核计算方法。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答辩现场提供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与学术成果相对应的业绩绩点统计表以及学校签订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供与会专家审阅。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验收。

4.在校机关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验收材料报送至学科归属学院参加验收。

三、验收要求

1.由学院科研主任负责验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并严格报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填写学院汇总表(附件4

2.到期验收教师必须积极与所属学院科研主任联系,由学院与社会科学处沟通安排验收事宜,申请延期验收的教师须参加验收会议并用PPT汇报已经完成的科研工作以及尚未达到的验收条件。

3.不延期的验收教师对项目完成情况用PPT形式进行汇报,说明验收成果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第几条第几项要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6】155号)中第几条多少绩点要求,是否完全满足验收条件等。同时将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原件和参与验收的科研成果等各种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4.各负责组织学院邀请兄弟单位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协调答辩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并就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逐条、逐项给出验收意见当场填写会议验收汇总表(附件5邀请社会科学处、人事处、财务处负责该项工作人员参

5. 参加验收项目负责人答辩时不超过5分钟,评审专家小组提问5分钟,每组答辩完成后,评审专家小组合议给出评审意见。

6.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申请表、汇总表、教师协议书复印件科研成果等相关资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四、答辩安排

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完成各项材料准备工作。负责组织会议验收的学院协调答辩时间,邀请评审专家并通知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人员参加会议验收会议验收工作请于9月5日前完成。


1: 高层次人才验收分组验收安排

分组

情况

单位

参加验收人数

合计

负责组织单位

2015

2016

2017

1

管理与经济学院

1

2

2

5

管理与经济学院

法学院

0

2

0

2

公共管理学院

1

1

1

3

2

外国语学院

2

2

2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0

3

3

艺术与设计学院

0

0

1

1

体育教学部

0

1

0

1

人文艺术中心

0

1

0

1


合计

4

9

9

22

验收名单:

2015年(4人):

管理与经济学院(1人):朱涵钰

外语学院(2人):张艳璐胡倩

公共管理学院(1人):毋晓蕾

2016年(9人):

管理与经济学院(2人):刘培、左萍(水利学院工作)

外语学院(2人):敬学涛、李艳华

学院(2人): 胡雁云、周黄河(建筑学院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1人):刘琛璨

体育教学部1人):方旭

人文艺术中心(1人):扈毅娟

2017年(9人):

管理与经济学院(2人):刘叶、王希胜

外语学院(2人):王智、梁新亮

马克思主义学院(3人):贾利颖、孟广慧、李心记

公共管理学院1人): 崔玉丽

艺术与设计学院(1人):金玉甫




联系人: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    喻 珊    

      综合实验南楼418房间     0371-69313098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doc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6】155号).doc

附件4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拟验收人员名单  院系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会议小组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