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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学院2026年“汪胡桢实验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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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9-04

水资源学院2026年“汪胡桢实验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汪胡桢实验班”培养目标及水资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实施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原则。学院建立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科学推荐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坚持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依据《实施办法》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三、推免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学院推荐对象应当是“汪胡桢实验班”应届毕业生;

(二)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等额推荐,汪胡桢实验班推荐名额11人,并按照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比例推荐候补人选。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推免生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国家体质测试达标,学校体育测试合格;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质和创新精神。

(二)申请推免生应当满足下列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基础扎实,高质量完成大学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考核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并专业排名前70%(或者专业综合排名前70%);

2)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国家大学生英语(或者俄语、日语等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五、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细则

根据《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认定细则如下:

(一)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高记100分。

1)按照中科院大类分区,SCI一区期刊论文或TOP期刊论文,每篇加计100分;

2)按照中科院大类分区,SCI二区期刊论文或EI收录中文期刊论文,每篇加计60分;

3)按照中科院大类分区,SCI三区期刊论文,每篇加计40分;

4)按照中科院大类分区,SCI四区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加计20分;

(二)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最高记100分。

1)国内权威科研竞赛目录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发布的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中竞赛目录为准;

2)核心内容相同的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以最高奖项计起始分,参加不同比赛所获奖项按照对应等级的30%累计;大赛设置特等奖的,按一等奖计,依次类推;

3)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计100分,二等奖加计50分,三等奖加计30分;

4)参加由国际权威组织举办的科研竞赛(由专家审核小组认定)获得奖励的参照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获奖等级核算分数。

5)参加科研竞赛获得国家级以上奖励的,分数计算考虑成员排名权重,获奖计分名次以获奖证书或相关支撑文件为准,无证书或相关支撑文件者不计分,成员排名权重系数为:排名第1为1.0,排名第2为0.8,排名第3为0.6,排名第4为0.4,排名第5为0.2,排名第5位之后为0.1。

(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选修国际化课程等其他未计入加分体系的成果和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工作程序

(一)学院召开应届本科毕业生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公布推免政策;

(二)学生自愿报名、提交书面申请;

(三)推免生遴选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成绩核算和特殊学术专长现场审核认定;

(四)推免生遴选小组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依据教务处审核名单,在学院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2份;

(二)加盖教务处+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2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2份(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2份);

(六)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有效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

八、产生规则

推免生总成绩按下式计算:

总成绩=学习成绩标准值×0.9+特殊学术专长标准值×0.1(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其中:

学习成绩标准值=(个人平均学分绩点/5.0)×100;

特殊学术专长标准值=(个人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得分/200)×100。

根据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指标和候补名额指标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九、注意事项

(一)参与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的学生需提交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与材料真实性审查贯穿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院施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三)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2级“汪胡桢实验班”,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细则由水资源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