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缘水而生、因水而存、籍水而兴,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水利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是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成员牵头高校、河南省唯一一所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中方成员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拥有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土木水利专业博士点及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授权点。土木与交通学院设有“智能防灾与应急管理”交叉学科博士学位点,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和工程力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土木水利和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市政工程和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2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环境工程、市政工程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EM)的培养主要依托于“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省级重点学科及“土木水利”“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培养既具有扎实的工程技术基础,又具备现代管理素质与能力,能够有效推动我国工程领域技术创新与技术发展,能够有效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程实践及技术开发等活动的高层次复合型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战略意义。

二、特色方向

01 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本研究方向以管理、经济和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科教育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主要研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勘察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等的全过程管理内容,以及工程项目融资、造价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运行管理等相关管理内容;“新基建”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碳中和与碳达峰”理论研究。

02 智慧水利

本研究方向以水利工程、信息管理、计算机技术为基础,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水利工程的数字化场景构建、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研究;水利工程的算据、算法、算力研究;预报、预警、预演、预案一体化智慧水利体系构建;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工程、网络安全体系构建等内容物联网平台与信息系统开发研究(如智慧水利、智能建造、智慧港区、智慧交通等方面)。

03 工程移民管理

本研究方向以工程经济、工程管理、社会管理等理论和技术为基础,主要研究移民政策;农村移民规划、乡村振兴战略等规划;移民搬迁安置、档案管理、验收移交、社会重建等移民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等内容。

04 水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

本研究方向以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理论和技术为基础,主要研究包括水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的工程、物理、化学、生物、管理等措施;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研究;水生态环境评价研究;河湖健康评价研究;水生态修复工程管理与维护研究等。

05 水灾害防御与应急管理

本研究方向以应急管理学、自然灾害学、防洪工程学、地理信息系统等理论和技术为基础,主要研究包括江河湖泊及水库的雨情、水情、泥沙、汛情的预测预报;城市防洪问题研究;水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与救援;灾害应急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研究。

06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本研究方向与“土木与交通学院”合作培养,以土木工程专业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主要研究土木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勘察设计、建造施工、项目验收、设施运维等全过程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以及工程项目融资、造价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内容。

07 河湖生态保护与管理

本研究方向与“生态环境学院”合作培养,依托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培养从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防治、健康评价、水环境系统规划评价、河湖富营养化机理、水环境数学模型、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在报名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注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四、考生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每日9:00—22:00。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

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校,按我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加分及照顾政策严格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5.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慎重填报。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我校公布。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学校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预计将于复试前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动态。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

(三)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四)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加分及照顾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我校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八)如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

(十)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十一)考生被拟录取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统一管理。不按要求转入个人档案或组织关系的,不予录取。

(十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1.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MEM非全日制教育采取在职学习,集中授课的学习方式,不影响工作。

2.培养学制:学制均为3年。

八、其他事宜

1.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开展研究生奖助工作。

2.招生年度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收费公示”(https://www2.ncwu.edu.cn/cwc/sfgs.htm)。

3.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九、招生咨询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MEM教育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楼二楼2015

邮编:450046

电话:0371- 69127398

邮箱:ncwumem@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17319772040、董老师13838180463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2.ncwu.edu.cn/yz/)了解更多信息,亦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代码:10078

联 系 人:郝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90989、69127478

电子信箱:yanzb@ncwu.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北栋四层412A室

纪检监察电话:0371-65790233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委

邮政编码:450046

3.招生人数

以后续招生计划为准。

重要提醒:

(一)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所在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辅导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