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78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原则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
(二)学院组建的学科考核专家组成员原则上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及本学科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申请者名单。
(三)招收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考核方面,无违法乱纪行为,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二)专业基础好,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位课合格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三)科研能力强,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领域内的北大版中文核心或EI/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往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应为第一作者)。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参加过如下之一的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4.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310分)及以上;
5.托福(TOFEL)成绩530分(新题型80分)及以上;
6.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交流经历。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1份(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复印日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签名并密封的书面推荐意见;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8.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9.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终止申请程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合格申请者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复审给予百分制成绩,择优确定取得初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复审材料要求及审核标准如下:
1.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备查。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2.评估考生学术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和科学研究计划书,综合评定考生学术水平。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查20分、专业技能考查30分、科研综合能力考查30分。由学院面试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思想道德情况及面试情况(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科研综合能力)打分。综合考核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查(3分钟左右,内容为英文对话或听说能力测评)、个人汇报(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和专家现场提问考核等环节。PPT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本领域研究看法及科研工作设想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总成绩取各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学院根据总成绩排序和招生指标限额,确定拟推荐名单。
(4)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核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负责公示拟录取名单。
(5)考生在报到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则取消入学资格。
(6)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它
(一)相关信息将公布在学院主页。考生如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细则由水利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决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