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    审核:    日期:2015-12-11

学院领导、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秘书、支部书记:

  为贯彻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平安校园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华水党〔2015〕54号)要求和校党委书记王清义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环境治理工作讲话精神, 12月10日,学校组织召开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近期安全稳定和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当前,我校正处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关键时期,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环境治理工作,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为扎实推进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遵循“不漏事项、不留死角”和“部署、落实、督办紧密结合”的原则,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各种场地场所、各项设施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卫生环境状况予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并进行彻底整治,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教室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教室桌椅、灯具、电扇、电源、插座、门窗、教学设备、窗帘、墙面、教学楼内卫生间、水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教务处)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实验设施设备、实验用品使用管理、实验场地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室内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宿舍门窗、桌椅、床铺、电器、电源、插座、电线网线、水暖、电扇、贵重物品保管、楼道、防盗网、卫生间、墙面、地面、值班室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

  (四)重点要害部位、关键场所薄弱环节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检查学校各个场所、各项消防设施器材、交通安全设施、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门卫值班及内部环境卫生状况,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关键场所薄弱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责任单位:保卫处)

  (五)学生创业活动场地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内办公场所电器、电源、空调电扇、办公设备、防火防盗设施、楼道、墙面、地面、水暖、卫生间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

  (六)图书馆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图书馆内图书储藏设施设备、电源、电器、空调电扇、办公设备、防火防盗设施、楼道、墙面、地面、水暖、卫生间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图书馆)

  (七)档案馆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档案馆内档案存放保管设施设备、电源、电器、空调电扇、办公设备、防火防盗设施、墙面、地面、暖气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档案馆)

  (八)网络设备、线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校网络机房、设备、场地安全状况和校内各个场所网络布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九)家属院住房使用情况排查。重点检查花园校区家属院和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小区内住房使用情况(自住、闲置、出租),查清、登记现有居住人员基本信息。(责任单位:校工会)

  (十)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内电源、电器、空调风扇、办公设备、门窗、防盗网、墙面、地面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状况。(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及科研院所、教辅单位。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督查各职能部门办公场所)

  (十一)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和校园环境综合排查。重点检查校园内公共设施设备、电力线路、水电气暖、家属院公共区域和楼道、学生食堂、校车运行、充电设备、防火防盗设施、电梯、路面、绿化草木、龙湾湖、私搭乱建、指示标牌、条幅展板、垃圾箱、建筑物附属物品、校内商业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总务后勤处)

  (十二)施工场地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场地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单位:基建处)

  (十三)学生文明安全教育。主要负责对全体学生进行文明安全教育,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

  (十四)新闻宣传。(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十五)督办。(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十六)监督及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三、工作要求

  (一)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排查方案,量化排查对象,明确排查措施。并将排查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备案。

  (三)各责任单位于12月21日前组织排查完毕、明确整改措施,并将排查报告报送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需要维修、修缮的,将维修报告送交总务后勤处,由总务后勤处制定综合维修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寒假期间集中进行维修。

  (四)各责任单位于12月28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五)12月29日—31日,学校对各单位安全隐患和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六)校长办公室将分别于12月16日、22日、29日在学校主页分别通报各单位报送排查方案、排查报告、整改报告情况。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程  霞   联系电话:65790508

  材料接收地点:花园校区办公楼301房间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龚之冰   联系电话:69127201

  材料接收地点:花园校区办公楼202房间

                                                                                                              水利学院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