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华水政[2013]72号)及《关于我校2014—2015学年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要求,近期我校各学院进行了本专科奖学金的评定及材料上报工作。
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上报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核,我校绝大多数学院申报材料均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内容准确,填写规范,选报拟获奖学生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符合学校各相关奖学金评审标准,总体情况良好。但是,在对材料审核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情况汇总如下:
1、学生成绩名次不符合评定要求;
2、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全,如未填写学号、成绩排名、不及格门次等;
3、申请积极进取奖学金学生名次提升不足;
4、申请表填写类型错误;
5、申请人未签名;
6、申请表中学号姓名与学院汇总表中不一致;
7、申请学生的成绩、综合排名重复及未按专业排名;
8、申请理由字数未按要求填写等问题。
对于上述八种情况,经审议,前四种情况取消不符合评审要求学生的获奖资格并对弄虚作假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其他填报不规范的学生,要求本人按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并将修改过的相关奖学金申请表于11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学生奖助管理科老校区4113办公室。对于申请表与汇总表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学院汇总表上获奖学生信息进行发放。现将审核结果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同时对2014-2015学年我校本专科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11月19日-11月23日。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误,请以学院为单位与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科联系(花园校区4113办公室);如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直接与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科联系,拟获奖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投诉电话:0371-69127225 E-mailxueshengzizhu2012@126.com
水利学院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