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744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7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30号)有关要求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将水利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参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评条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27号)和《水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要求。
(二)名额分配
参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关于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学业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录取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在职的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包括MBA/MPA学生)。
(二)名额分配
参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关于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申请、材料填报要求及上报时间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水利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1日下午17:00。
2.材料填报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由学校存档,填写格式须遵循以下要求:(1)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导师;(4)“评审情况”由水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守明 18637130245
郜军艳 18695903236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pdf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pdf
附件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