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水利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方案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经水利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年12月13-20日。考核地点和研究生分组名单请各位导师确定。

二、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

考核研究生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遵守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2、业务学习

考核研究生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学分完成情况以及实验技能等情况。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审核,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3、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

考察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科研工作和工程实践中的能力和表现。重点考查研究生在论文选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和生产实习、工程实践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1、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各学位点可根据参加考核人数多少,成立一个或多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由3-5名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

2、导师要认真了解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并写出评语,提出是否通过考核的意见。

3、被考核研究生必须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导师评语和签字等程序,如果材料不全或者导师未签字、没有给定成绩的,取消中期考核资格。学生应在考核会议前将考核资料送往考核小组指定地点。

4、研究生以PPT汇报入学以来政治表现、思想品德、遵守规章制度以及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文献阅读、参加学术研讨、课题调研、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每位同学5-10分钟。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提问,每人5-10分钟。

5、考核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对照培养方案检查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

(2)检查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和发表论文的情况;

(3)检查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

(4)检查研究生实践环节完成情况(开题报告、学术活动、专业外文文献精读和翻译、生产实践等)。

6、考核小组做出全面评价,评定出考核等级。考核过程应进行认真记录,建立并保存相关考核文档资料,考核结束后将所有考核资料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7、除考核小组成员和被考核学生以外,要求所有硕士研究生导师和2019级研究生参加相应的考核会议,时间各自导师协商确定。

四、考核结论

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小组应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提出延长学习期限或终止学习的建议,经考核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对于在中期考核中,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由考核小组提出予以退学的建议,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处理。

1、思想道德表现差,品行不端,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退学处分或触犯法律者;

2、出现1门课程重修不及格或2门课程补考不及格或累计3门课程不及格者;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获通过,经修改仍未通过者;

4、不经允许长时间不参与课程学习和各项培养环节的研究生。

五、中期考核归档材料及报送:

1、中期考核会结束后,请各考核组于2021年12月21日之前各考核组将《附件4 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会会议纪要》和《附件5 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交水利学院205办公室。

2、中期考核通过者,请于2021年12月21日之前将《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2017级以后用)》和《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2017级以后用)》分别一式两份,由班长收齐,交水利学院205办公室。

水利学院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研究生院【2018 8号】.doc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2017级以后用).doc.doc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2017级以后用).doc

附件4 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会—会议纪要.docx

附件5 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doc